學生保險處理程序-學生指引
2018-05-17學生保險表格
注意事項:學生保險索償申請,不可使用醫療券。
受傷後立即到護理室登記
備妥相關文件
三個工作天內提交申請
康復後備妥相關文件
理賠審核完成
受傷後立即到護理室登記
學生意外受傷後,必須立即到護理室登記。如學生活動不在校內受傷,亦需立即通知班主任,並於翌日或緊接的返學日,回校後立即到護理室登記。
學生意外受傷後,應立即告知家長,由家長決定是否需要就醫,如因就醫而產生之醫療費用,由家長決定是否向保險公司索償。
保障範圍:上課時間在學校內、上學或放學必經的途徑、由教育暨青年局或學校組織或批准的教學、體育、旅遊或參觀等活動中出現的意外。
通知流程:學生意外受傷 → 校護登記 → 告知家長
備妥相關文件
學生在意外受傷後,如家長決定申請保險,必須在意外受傷後的三個工作天內交齊以下文件給班主任:
學生必需提交的文件:
學生保險意外報告(下載檔案時需要學生帳號)
表格亦可以於以下地點索取紙本:護理室、輔導處、秘書處學生及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監護人用作收款的銀行存摺副本
三個工作天內提交申請
申請表不能塗改,學生及家長須確保核對資料正確無誤。
學生如需提出保險申請,必須於受傷後的三個工作天內交齊所需文件給班主任。
由於處理文件及派送需時,逾期不接受申請。
康復後備妥相關文件
當學生完全康復後,需由學生或家長,自行把以下文件送交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四樓
電話:28700033
以下是學生康復後需要自行提交至保險公司的文件:
學生必需提交的文件:
解除責任聲明書(下載檔案時需要學生帳號)
表格亦可以於以下地點索取紙本:護理室、輔導處、秘書處全部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康復證明書正本
理賠審核完成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將於收到足夠文件後45天內,以銀行轉帳或支票形式,將款項支付予申請時所提交的學生之監護人。倘選擇以支票收取者,保險公司將會透過電話短訊通知相關人士帶同身份證明文件親臨保險公司收取賠償。
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四樓
電話:28700033
教育暨青年局
電話:83972408或83972506
詳情請參閱教青局網頁有關學生保險須知。